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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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9:02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