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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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45
需经属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审核。
依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选拔配备安全总监,以正式文件任命并向属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安全总监每年应按要求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设置安全总监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总监管理制度,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细化安全总监的职责职权、任免、福利待遇等。
扩展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职责或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监督责任,不替代主要负责人、其他业务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2、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原则,品德端正,工作勤恳,任劳任怨,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熟悉本行业领域的安全规章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风险源和重大危险源。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46
所属单位安全总监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规定项目安全总监的任用需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