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1:45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6 10:32
40年产权的商住房,四十年后可以续费。
1、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3、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9 23:16
40年产权的商住房,四十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行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商住房商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