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有哪些是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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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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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0: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共有条文 368 条,强制性条文 41 条。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总则、术语、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
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
验收、维护管理等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的要求,在附录给出了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的记
录要求。本规范制订工作的主要技术如下:
1、 补充完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有关术语;
2、 仓库和民用建筑按火灾起数根据建筑面积的规模进行调整,当建筑面积等于大于50 万 m
2 时按 2 起火灾计算;
3、 对城市消防给水设计流量进行修正, 按基础流量为 15L/s 进行累加, 但最大值仍然
按 100L/s 计;
4、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统一按体积规模确定;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最低设计流量
调整为 15L/s,并根据火灾危险性调整相关数据;补充完善了室外变压器和空压站等工业建
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根据火灾危险性增加了丙类厂房和仓库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5、 增加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按等效替代的原则确定时间;
6、 增加消防水源的相关内容,提出消防水源的水质,补充了市政供水、消防水池、天
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技术规定, 增加了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
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100m3 ,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 50m3 的规定。
7、 增加了离心消防泵、柴油机泵、轴流深井泵等选择应用和设计等技术要求,以及水
泵流量和压力检测要求,水泵小流量过热保护技术措施要求等;
8、 调整了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和设置高度, 并规定了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
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 DN100 的技术要求;提出了露天设置高位
消防水箱的安全要求;
9、 基于消防给水系统功能要求,提出了消防给水系统稳压泵确定原则和技术参数;
10、提出了消防水泵房设计和安全要求,以及水泵出水管道水锤计算公式;
11、 补充完善了消防给水方式和分区供水方式的选择应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并提出了消
防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 2.40MPa 的规定, 统一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的分区压力值为工作压力不应大于 1.2MPa;
12、 补充完善了消火栓系统的选择应用原则、 提出了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
于 5min,规定了干式系统快开阀门的选择和技术参数;修正了市政或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网
的压力要求,平时压力不应低于 0.14MPa,消防时压力不应低于 0.10MPa;增加了消防水鹤
的设置规定, 提出了工艺装置和罐区等室外消火栓无法覆盖的区域应设置固定消防炮; 规定
了消防给水入户引入管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时, 应在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
火栓; 修订了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 补充了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和休息平台等要求;修正了室内消火栓的最低压力值不应小于 0.25MPa 和最高压力值不应大于 0.50MPa,但当大于 0.70MPa 时应设置减压装置;
13、 补充完善了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压力的确定原
则, 以及管道的设计内容; 增加了阀门选择原则和设计内容、 管网自动排气阀、 水锤消除器、减压阀等的设置要求,规定了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必须设置的清洁且不被水淹没的场所;
14、增加了消防排水的内容,提出了普通场所和有毒有害场所消防排水的技术要求;
15、增加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水力计算的相关内容;
16、增加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操作的相关内容;
17、增加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相关内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0:04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2006版有了一个较大的改变,其中第11章控制与操作部分内容变化尤为明显。规范除提出消防水泵控制装置的防护等级、防潮防水淹、联动控制的功能等要求外,还明确了关于长期备而不用的消防水泵应具有的自动巡检功能的具体规定,是首部提出消防水泵应具有自动巡检功能的GB50000系列之国家标准。
11.0.1
1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强条);
该条款对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日常状态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使设备管理部门对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日常状态有了法律的依据。
11.0.2
1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强条)。
根据此条款要求,有必要增加停泵按钮的保护功能。亦即现场就地控制装置启动消防泵可以很方便完成,如需停泵需增加密码保护功能(建议在水泵控制回路增加与控制设备面板连接的停泵闭锁功能,在水泵控制柜面板的对话界面上输入管理密码方可停止,设备调试期间可屏蔽此功能)。
注:本规范11.0.18明确要求控制柜应具有中文对话界面。
11.0.4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
11.0.7
1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设置专用线路连接的手动直接启泵按钮(强条);
根据此条款要求,消防水泵控制部分须预留直拉线启泵的节点(每台水泵均应单独设置),消控室至现场控制柜每台水泵均须敷设独立的硬拉线而非模块启泵!
3消防控制柜或控制盘应能显示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水源的高水位、低水位报警信号,以及正常水位。
实现此规范条款要求的最佳方式为液位变送器与液位控制器的组合方式,液位控制器具有多点液位设置功能,具有无源点报警输出(250V/5A)。设计时高位水箱间与消防控制柜应预留液位传输线管。
11.0.10消防水泵控制柜应采取防止水泵被水淹没的措施,在高温潮湿环境下,消防水泵控制柜内应设置自动防潮除湿的装置。
根据本条规定,由北京紫光新锐自控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电气盘柜内的专利产品高温高湿自动除湿装置(含湿度变送器)可保证设备内部环境湿度满足设备的基本运行要求!该装置还具有超过设定湿度值时自动报警的功能,同时预留湿度上传接口,可在消控室同步显示柜内环境湿度!
11.0.12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消防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是启动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5.0min内正常工作(强条)。见规范条文解释!
11.0.13消防水泵控制柜前面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紧急时打开柜门的装置。
此条款确保了应急状态下能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可有效解决水泵启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11.0.14火灾时消防水泵应工频运行,消防水泵应工频直接启动;当功率较大时,宜采用星三角和自耦降压启动,不宜采用有源器件启动。消防水泵准工作状态的自动巡检应采用变频运行,定期人工巡检应工频满负荷运行并出流。
条文中的有源器件指的是软启动器和变频调速器,所谓“不宜”亦即尽量不采用软启动器和变频器作为启动方式。
准工作状态即是平时没有火情时,要求采用变频低速巡检方式实现对消防水泵日常动态自动巡检。
11.0.16电动驱动消防水泵自动巡检时,巡检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巡检周期不宜大于7天,且应能按需要任意设定;
2以低频交流电源逐台驱动消防水泵,使每台消防水泵低速转动的时间不应小于2min;
3对消防水泵控制柜一次回路的主要低压器件宜有巡检功能,并检查器件的动作情况;
4当有启泵信号时,应立即退出巡检进入工作状态;
5发现故障时,应有声光报警,并应有记录和储存功能;
6自动巡检时,应设置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的检查。
此条款对消防水泵自动巡检周期、单泵巡检时间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要求全面而具体,北京紫光新锐自控技术有限公司的*数字智能消防巡检设备完全满足此功能要求。按此要求对消防设备进行动态巡检可确保长期备而不用的消防设备能得到可靠的智能维护。设备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均可自动进行故障诊断、记录并报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11.0.18消防水泵控制柜应有显示消防水泵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的输出端子及远程控制消防水泵启动的输入端子。控制柜应具有自动巡检可调、显示巡检状态和信号等功能,且对话界面应有汉语语音,图标应便于识别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