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7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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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20
基本上不会,鉴定机构的程序非常严格。当然也不排除其他可能性,总体来说,法医鉴定作假吗,跟法官受贿乱判案、交警受贿乱定责是一个道理。
如果你不认可法医鉴定的结果,可以申请重新申请鉴定。至于法医鉴定结果作假,是很难认定的。
根据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充分行使对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权,发现鉴定结论的瑕疵。此外,亦可主动收集鉴定中其他问题,以充分的事实证据,让法官认识到重新鉴定的必要性,从而批准进行重新鉴定。
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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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法医鉴定制度
程序公开
1、对*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鉴定公开
1、被委托的*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