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之后,患者住院应该由谁先垫付医药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7 05:24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00:25
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拓展资料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00:25
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00:26
交通肇事之后,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00:26
到给你爸爸勘查事故现场的交警那里联系。
注意以下问题:
一、态度要温和(不管责任大小),拿出个经济困难的样子去向交警咨询医药费问题;
二、交警放车不一定要经过你方同意,但他放车是在对方交足事故押金的前提下作出,一般没问题。也就是说车方已把该次事故的基本费用交到了交警队(包括你爸的住院治疗费等相关费用)。你可找交警借款垫付住院费。
三、再说现在车辆都有交强险,到交警那里办理相关手续就可拿到。
与交警用协商的口气处理该事,现在不要心急,治病要紧。最后结案时你再看处理的是不是公平,若不公平再做起诉的打算。现在是救人要紧。最后的处理结果还是要看你爸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大小了。责任大自负的费用就相对多,没责任时对方要全额赔付。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