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7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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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8:00
怎么说呢,黑历史有,但是割地赔款没有,但并不见得是好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8:01
有些人把明朝不割地不赔款挂在嘴边,史实证明这个说法是靠不住的。关于不割地的问题之前已经讨论过,这里说一下明朝赔款的情况。以三个例子说明。这些行为虽不是条约形式的赔款,但却是因胆小害怕而花钱免灾,更显耻辱。
(1)蒙古亦不剌进入青海,明朝肃州*怕惹麻烦,“厚给金帛,令其远徙”。下面选自论文《明正德至嘉靖中期在青海活动的蒙古部落》。
此外,明武宗实录100卷中记载:虏酋亦卜剌次于讨来川,遣使阿卜都等至肃州乞赐蟒衣锦绢,复遣把巴歹等速之仍乞边地驻牧修贡,且称与哈密都督奄克孛剌和亲,辞多不逊。都御史张翼犒遣其使者而以币帛与之,谕使效顺移营荒野。
(2)明朝中期,蓟镇受兀良哈蒙古威胁,向兀良哈交所谓抚赏费。下图资料选自《明嘉靖年间蓟镇对兀良哈三卫抚赏费探析》。
(3)明朝给林丹汗的市赏是什么? 被打了一顿,还要赏蒙古人说打得好吗 ? 每年都要给蒙古部落赏十万两,甚至一年就被胁迫交纳几十万两的费用,这也是变相在交“岁币”和“保护费”了。
明朝赏赐林丹汗这些蒙古部首领,是从万历年间就开始了,目的很简单,让他们别袭扰边境,是变相在交“岁币”或者“保护费”。
当然,按照明朝官方的说法,这些都不是赔款,也不是纳贡,而是“恩赏”。
包括,对于一些农民起义军和东部沿海各路海盗的抚赏,也都属于交纳“保护费”,否则哪有**赏给叛乱武装头目和海盗头目钱的,赏人家造反造的好吗? 更何况人家拿了钱之后,也不会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