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7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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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6:58
股东责任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股东若未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要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和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2、股东不能滥用股东权利,否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其他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