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狱后不尽抚养义务,儿子能否拒绝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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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7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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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2:43
父亲出狱之后,没有尽到抚养孩子义务,可能有现实原因,比如,没有抚养能力等。
孩子及其亲属可以告知父亲有相关义务。并通过相关途径维护伸张自己的权利。不采取措施维护权利意味着权利的放弃。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不能放弃。
儿子的赡养义务不能放弃,不因对方不履行义务而免除自身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2:43
本案中的父亲很有代表性,随着离婚数据的攀升,若干年后不养不教的父亲老了之后,没有生存能力,再来诉讼,要求子女赡养,法律能否给一个公平的处理?
先看现行法律规定和判决。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1)首先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隐含的意思就是,不管父母是否抚养子女,只要老了需要子女赡养,都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2)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子女天然地有赡养的义务,并不强调之前是否尽到抚养义务。
也因此,才会有*这个支持20多年未谋面的父亲的赡养请求。从法律上来说,判决并无不当。
2.*判决儿子每月支付200元赡养费,并要求儿子每月去探望一次是否适当?
(1)父亲的诉讼请求是每月800元,*判决是200元。一定程度上是对不抚养子女的父亲的一个警告,200元也就是维持生命的水平,想要更多的啃子女,抱歉,*也不答应。
(2)每月探望一次的判决执行起来,是有难度的。对一个坐过10多年牢,20多年未曾尽到父亲职责的人,这个情感性的判决,很难落地。如果儿子就不去探望,似乎也没有特别好的方式去执行。
再看对该类案件可能的处理。
*判决,囿于法律规定,不得不这么判。但是,从立法上,可以做的更多。至少基于“公平原则”,对不尽抚养义务,却要求赡养的人,可以修改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第一款之后,加上“不抚养子女的父母,也不能要求子女赡养”。这样,不但会让一些不负责任的人认真担当起父母的责任,也不敢轻易犯罪等,防止对子女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和成长中的障碍。
当然,在父母尽了抚养义务的同时,也要强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坚持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这样的话,类似让人笑不出来的案件应该会减少很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2:44
这个当然是不能的,如果他又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那你是可以起诉他的。不管怎么样,都不可以拒绝赡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