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7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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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0:48
一、低保标准: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36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15元;
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827元。
二、低保办理条件
持有重庆市户口的居民,申请获得低保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户口低于410元/月,城市户口低于546元/月);
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其他财产。
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三、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申请确有困难的,应当主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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