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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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8:55
对于受益人的分类,中国《保险法》未明示。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受益人可作多种分类。
1、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上述分类,是根据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例如,依中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此外,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为法定受益人。这是因为被保险人生存,则被保险人对保险金有请求权,这种权利是因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依附性决定的。但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而放弃。指定受益人是指根据“有权指定者”的意旨所确定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成为指定受益人。
2、原始受益人、后继受益人与法定继承人
依据受益顺序,可作如上分类。如同中国《继承法》,没有前一顺序受益人,后一顺序受益人才能取得受益权。
3、为自然人的受益人与非自然人的受益人
中国《保险法》对受益人的范围和资格未作*。现实生活中以受益人为自然人居多。
4、单一受益人与多数受益人
对受益人是单数还是多数所作的分类。如果是多数受益人,则有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问题。当同一顺序有多个受益人,其中某一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受益份额应当由谁来受让?是由其他受益人均等受让,抑或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重新指定?中国《保险法》未见具体规定。
5、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与不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
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属于投保人为自己利益买保险,不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属于投保人为他人利益买保险。
6、财产保险受益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
英国及中国台湾允许在财产保险上设置受益人,可作此分类。中国仅人身保险有受益人,对财产保险设置受益人无规定。
当前银行为房地产业融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较为普遍但不合法的做法。即,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联手推出银行按揭业务,由购房者向银行申请买房贷款,购房者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购房者同时被要求购买房屋财产保险。尔后,银行在保险公司签发的“抵押住房保险保单”批注事项一栏里盖章,并注明:“本保单第一受益人为某银行某支行”。中国现行《保险法》对于财产保险并无“第一受益人”的说法。因此,银行只不过写了也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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