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内新房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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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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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02:27
9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通知》从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加强住房限购限售管理、加强住房金融管理、加强市场秩序整治等方面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厦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在加强住房限购限售管理方面,厦门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的基础上,要求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厦门具有购房资格;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前者是为防范通过“法拍房”规避限购*,堵塞*漏洞。近年来,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宅市场较热,后者是为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坚持房住不炒,进一步满足刚需和改善型群体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法拍房”以新发布拍卖公告的时间为准。2021年9月19日起(含9月19日)新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新发布法拍公告的房屋,按《通知》要求执行。
同时,厦门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防止挪用非住房类贷款用于购房。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房价地价联动是当前各城市普遍采用的房地产市场**措施,商住用地综合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等房地联动出让方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理性拿地,对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定品质”对住宅项目的装修水平、绿色建筑、智慧建筑水平等内容进行明确,有利于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一律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的价格,合理定价。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时需承诺半年内不调整价格。引导开发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实价实折销售。
此外,《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及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结合厦门10部门联合开展的二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巩固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学区房”炒作的成果,强化一、二手市场联动,同步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和二手住房市场专项整治。
近期,住建部等8部委发布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9月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8部门转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附件《重点整治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4个方面内容。《通知》明确整治重点,福建全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细分领域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今年先行启动实施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强化预售资金监管;重点整肃房地产交易秩序,严惩*车位等违规销售行为。以后年度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制定当年重点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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