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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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2 02:54
1,月生育津贴标准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 工资 计发。 2,领取月数。正常是领取3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况的补发。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在 产假 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以上就是 合肥 生育津贴怎么算的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