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关于离休干部医疗费,护理费扩大发放范围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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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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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17:28
那个文件老了,已经被新文件换了。
老文件时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财 政 部 文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组通字[2008]48号
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人事部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体现党*、*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经*同意,决定提高部分离体干部护理费标准和扩大护理费的发放范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7目到1945年9月2目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二、对 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护理费。
三、已发放自雇费或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的离休干部,不重复享受。
四、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11月12日
新文件
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部、老干部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中管金融企业*,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部分高等学校*:
2014年是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为体现党*、*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经*同意,决定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四、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与上述一、二、三项不重复享受。
五、离休干部的护理费与自雇费不重复享受。
六、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一。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起执行。
**组织部*
2013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