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8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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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2:58
行文关系是机关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的体现。
行文单位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决定着行文关系,行文关系是行文时发文与收文单位之间关系的反映。
我国社会组织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行文关系有以下四种:
上下级关系、平级关系、隶属关系和非隶属关系。
扩展资料:
行文方向:行文方向是行文关系的反映,是指公文运转与传送的方向。
一般分为上行、下行和平行三种。
1、上行,是指公文向其制发机关的上级机关运行。
如某一机关要向其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就必须使用上行的行文方向,运用请示和报告文种。
2、下行,是指公文向其制发机关的下级机关运行。如某一机关要实现对其下级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职权,就必须使用下行的行文方向,运用命令(令)、批示、决定等文种。
3、平行,是指公文向其制发机关的同级或不相隶属的机关运行。
这类机关之间为了协商工作或进行合作,其发文就必须使用平行的行文方向,运用函,或通知、议案等文种。
还有一类公文,其运转与传送既可上行,又可下行,还可平行,如意见、会议纪要等文种,这种行文方向可称为“通行”或“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