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作家时常说的300万版税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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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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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15:05
(1) 定义: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量×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这可以看作是版税计算的一般公式,即:版税:图书定价×发行量×版税率。但是这个公式忽略了许多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情况要复杂得多。公式所提供的三个量,只有版税率一个量是必需的,其他两个量随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如图书定价可能被图书的零售价替换,发行量可能被印数或者实际销售数替换,而“图书定价×发行量”可能被销售收入替换。
如果是图书,则为图书单价乘一定百分比再乘图书销售量或印刷量。这个一定的百分比称作版税率,它的大小反映版税标准的高低。无论是在大多数国家还是在国际上,版税率均无统一标准。版税率的确定,一般要考虑作者的知名度,作品的种类、质量和印数,潜在的市场需求以及所授权利的专有程度等因素,由作者、版权所有者或其代理人与作品的使用者通过谈判达成协议。
(2)目前出版界较高的15%的版税率
(3) 计算公式
少数国家由*规定不同作品的不同版税率。版税率随后续印数的增加而递增。有些国家,上演音乐或戏剧作品也以版税的形式向音乐或戏剧作品的作者支付报酬。这种版税又称演出税,计算方法是单场演出的票房收入乘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
大体说来,版税的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
版税R=图书定价P×发行量Q×版税率r (1)
版税R=图书批发价Pw×发行量Q/×版税率r (2)
版税R=图书定价P×销售数Qs×版税率r (3)
版税R=图书定价P×印数Q。×版税率r (4)
版税R=出版社销售收入I×版税率r (5)
可以发现,版税计算可能涉及的量至少有这样几个:第一种情况——版税率(必需的),图书定价、图书批发价(两者选一),印数、发行量、销售量(三者选一);第二种情况——版税率,出版社销售收入。为了保证版税计算的科学性,下面几点是应当注意的:
第一,图书定价与图书的零售价往往不等。极少有图书是按照定价来销售的,每一种书籍在推向市场之时出版社都要以一定的折扣发给分销商或零售商,书籍在被卖给消费者有时也有一定的折扣。出版社在为一种书籍进行定价时要考虑许多因素,发行折扣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出版社来说,具有赢利前景的是书籍的批发价而非目录定价。版税制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出版社和作者合理地共享利润,而按照目录定价来计算版税无法实现这一原则。
为了有一个直观的比较,我们假设:某出版社出版一种书籍,定价为20元,第一次印刷印数为10000册,其中有200册作为免费样书。该书以6.5折批发给销售商。
这里只列举了几个简单的数据,据此我们可以分别以图书定价和图书批发价为基数计算版税的差别。假设出版社与作者协定版税率为8%。若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那么
版税R=P×Qi×r
=20×(10000—200)×8%
=15680
如果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则
版税R=Pw×Qi×r
=20×0.65×(10000—200)×8%
=10192
显然,两种计算方式得出的结果相差较大。这是在假设该书以6.5折批发给销售商时出现的结果,若折扣低于此折扣,差额还要大。我们知道,折扣越低出版社的收入越低,如果再在这种情形下以图书定价为基数计算版税显然对出版社有失公允。而采取公式(2)的计算方式,则能更好地使出版社和作者分担这种盈亏风险。但是目前,我国的不少出版社均采用前一种计算方式。
第二,图书的印数、发行数、销售数这几个量之间也不等。印数即书籍的造印数,发行数是进入销售渠道的图书的数目,销售数则是实际售出的图书的数量。在图书的总印数之中,有一部分图书用作宣传、促销、免费赠送以及为出版社内部、主管部门、作者保留,这些书大多是免费的,出版社无法从中获取利润,甚至连成本也无法收回。因此,把这部分样书也用来计算版税显然于出版社不利。比如上例中,书的印数是10000册,但有200册用于非销售用途,那么,这200册就不能算入版税之中。真正能为出版社带来赢利的是那些卖出去的书,即应该以销售数为计算版税的基础。有些人以为发行数就是销售数,其实不然。图书进入销售渠道并非意味着就可以全部售出,事实上,大部分的图书都存在退货情况。退回出版社的图书也不能为出版社带来利润,所以也不应该算入版税之中。我们为上例改动一个条件,假设该书只销售了4000册,同时这也意味着将有5 800册书退回出版社或根本发不出去。若以印数和图书定价为基数计算版税,作者应得:
版税R=P×Qp×r
=20× 10000×8%
=16000
按照发行数计算,结果为
版税R=P×Qi×r
=20×(10000—200)×8%
=15680
按照实际销售数来计算,结果为
版税R=P×Qi×r
=20×4000×8%
=6400
显然,第三种计算方式可以为已经蒙受经济损失的出版社压缩不少的支出。也许有人以为这样对作者不公平,其实这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一种书籍销售业绩不佳,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出版社的原因,但是并不是说与作者就没有一点关系。事实上,书籍的销售情况固然主要由出版社的营销能力决定,却也难免要受书籍本身的性质所制约,作者的专业水平、把握读者的能力等因素往往起到不可抹杀的作用。因而,书籍销售不力,作者方面的原因也是应该考虑的。前文已论及,版税制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出版社和作者共享利润,同时也意味着共担风险。这种原则有利于推动出版市场的良性发展,因为一种书到底能不能为出版社和作者带来利润首先依赖于书籍是否受消费者欢迎,是否真正为文化进步做出了贡献。
综合以上几种计算方式,比较合理的应该是
版税R=图书批发价Pw×销售数Qs×版税率r。
这里综合考虑了图书定价、批发价和图书印数、发行数、销售数等因素。事实上,这个公式大体上就相当于公式(5),即
版税R=出版社销售收入I×版税率Rr
出版社的销售收入主要是以图书批发价和实际的销售数为基础宋计算的(忽略了其他的一些开支和消耗)。
(4)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06
版税不是税,是版权使用费。
一般而言,为了能够取得复制或演出作品的权利,即会支付给作品发明者或创作者款项作为版税。
如果是图书,则为图书单价乘一定百分比再乘图书销售量或印刷量,300万版税就是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