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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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2:20
企业财务报表附注应披露的内容如下: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
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四)重要会计*和会计估计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重要会计*的说明:
企业在发生某项交易或事项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准则的规定从允许的会计处理方法中选择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