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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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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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43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43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促进教育中心工会自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二、 认真贯彻执行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 制定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 每年度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对涉及自身建设、维权、开展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经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六、工会委员要增强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及民主管理工作知识。学习形式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七、建设好职工之家,定期开展活动。
八、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并按时上缴。
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1、工会基层委员会会议制度
工会基层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以下问题: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的有关决定、指示;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同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指示、报告;工会工作总结和计划;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会会员会籍处理;必须由工会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问题。
2、工会例会制度
工会例会一般每半年一次,出席对象为各工会小组长、由基层工会*主持召开。会议的内容一般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各小组汇报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等。
3、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检查工作,提高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矛盾,增进团结。
4、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除了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中心工作也应当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决策。
5、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和统计报表等,凡办理完毕,又具有保存价值的,都应随时归卷保存。
6、信访接待制度
工会基层委员会要认真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基层工会委员都应当亲自处理来信来访,听来访者反映,关心职工疾苦,密切同群众的联系,还可建立职工来访接待日制度。
7、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工会*和工会委员应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制订出明确具体的考核标准。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工会干部的特点,着重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可采取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44
他们都说了,,楼上楼下的都给点力哈,望楼主早日解决问题,天天开心,谢谢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44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
一、工会权利和义务(工会的作用)如下: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根据*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工会主要职责如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总工会由***处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9、承担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