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发出的商品属于存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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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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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45
属于企业的存货。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指按协议分期收款的已发出未结算的商品,即:商品已经发出,而销售并未实现,所以此商品仍属于本公司,要说它们的关系可以这么认为,原材料发出去了,而成本转入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发出商品的进货原价。发出商品时,记入借方;收回货款、结转分期收款商品销售成本时,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到结算期的分期收款商品的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一般按购货单位名称分户设置明细分类账。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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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45
属于企业的存货。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先交付商品,货款分期收回,销售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
对于尚未实现收入但已发出的商品,应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在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本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的实际成本,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