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9:0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07
为工作日高峰时段非浙A号牌机动车实行所有号牌禁行,没有固定尾号限行。
浙A号牌机动车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非浙A号牌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扩展资料:
杭州市车辆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西湖风景区双休节假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同步恢复。
2、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公报-关于恢复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08
是的,你说的完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