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23: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8 15:58
13 拒执罪* 立案 后程序有哪些规定 立案后会进行侦查,经过侦查,对有 证据 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中,*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对 犯罪嫌疑人 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结束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是否提起 公诉 。 《 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 逮捕条件 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 逮捕 。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 *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 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三条 撤销案件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 批准逮捕 的人民*。 第一百七十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 取保候审 或者 监视居住 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 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 缓刑 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类犯罪人一旦立案处理,不但面临拒执罪还有可能面临 妨害公务罪 ,裁定罪的非相关犯罪,我国*机关在接到这类案件时,符合条件的应在3天内予以立案处理,进行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拘捕工作。对这类犯罪进行详细的调查,移交我国的司法部门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