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以公司名义和以个人名义持有房产有哪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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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5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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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0:05
在美国投资房产,可以以个人名义,也可以用公司名义。使用何种名义持有房地产,一般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第一是该房产的用途:是否用于自住,还是用于出租从而产生现金流;第二是持有的时间:是否在不久将来打算卖掉,还是长期持有期待升值;第三是投资人的身份:是否是美国税务局民(不同于移民法律规定的美国公民);第四是债务:是否考虑资产保全,或房产债务与个人分离。
用个人名义买的好处在于:手续相对简单,手续费用较低。如果买方在购买房屋后短期内可以获得绿卡或者工作签证,且购买自住房子时,一般建议选择以个人名义买房。
用公司名义投资房产,一般有两种形式:1)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 和 2)股份有限公司(C-Corporation, 简称C-Corp)。以公司名义购买房产,相对于个人名义而言办理手续会相对复杂一些,而且会产生必要的注册和运营维护(比如公司年检,报税)的成本。但从风险规避的角度来讲,尤其是投资房,使用公司持有房产可以达到风险隔离的目的。即,投资者仅需要对其在房地产投入的资金为限,承担有限的个人责任,如负债,或其他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投资者的其他未投资到房产的资产不必承担连带的投资风险,投资人个人其他资产得到保护。
有限责任公司LLC(公司投资者为个人的情况下)是比较流行的美国地产持有方式。其税务后果为单层征税,即可以美国个人税的方式进行。投资者也可以在合理地范围内,就LLC经营该房产的成本如房屋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等进行抵税。另外,成立LLC的手续成本也是相对成立股份公司来讲比较低。由于股份公司C-Corp是需要双重征税,所以一般来说,利用股份公司C-Corp持有往往并不能单纯的减免投资人税务,但如果考虑到未来房产在转让或者出售时可能出现的遗产税、赠与税问题,股份公司也可能是投资人考虑的形式——具体的税务规划问题,需要对个案进行分析,才能得出符合投资人需求的方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0:05
差别主要在税收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