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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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23:09
先说简单的结论:首先工会经费是一种“费”,而不是“税”,虽然征收还是由税务局进行,但是这个属于是全国总工会委托税务局代征收,所以不进行缴纳拖着恶意欠费,不会有偷税漏税行为,税务局也不会进行处罚,但是会有当地工会进行法律诉讼来解决,目前还没见到有公司恶意欠费被诉讼的案例,同样的还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是由残联委托税务局代征收的一种“费”,所以工会经费缴纳的对应不叫“税率”而是“缴纳比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23:10
不对,工资总额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