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5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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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0:32
不可以。 收条 与 借条 不能混用。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 债权债务 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但是仍然可以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 管辖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