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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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6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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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00:53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包括凭票抵扣和计算抵扣。凭票抵扣分为*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三种情况。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的凭票抵扣;未取得两种材料的按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税率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
1、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5、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范围
由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
综上所述,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专用*抵扣联上注明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