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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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6:42
根据《2016年平湖市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平教基〔2016〕19号)的要求,2016年外地人在嘉兴平湖上幼儿园需要按以下要求准备证件:
无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幼儿,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带相关材料到相对就近且尚有学位的幼儿园办理申请借读登记。
1、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提供:
①幼儿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②父母城区房产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复印件及银行相关证明)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2、父母在城区范围内经商、开办企业或者务工的。办理借读登记手续,需要同时提供
①幼儿本人和父母户口簿;
②《浙江省居住证》(绿色封面)和居住地证明;
③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满一年)或务工合同(须同时提供2015年6月—2016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凡父母在城区经商、开办企业,一年内纳税总额1.5万元以上者,请提供纳税清单(平湖市当湖地税分局底楼大厅和平湖市国家税务局出具)。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相对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