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审核员在做内部品质体系审核时发现了不合格的情况,但是考虑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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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2:46
不正确呀!
因为审核,不管是内部审核还是外部审核,都要求审核的独立性,直接把不合格情况直接告诉总经理不符合程序,因为他有自己的上司--审核组长嘛;
另外审核时要求与审核单位就看到的情况进行沟通确认,以保证审核证据的客观性,如果不沟通直接上报,不利于审核工作自身质量的提高;
第三,审核证据要考虑到相关性,即发现的不符合是否与审核的目的一致,需要综合判断。
根据受审核部门的个人特点进行不符合审核原则的方式不可取。当然,如果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对不合格事实有异议又不能通过沟通达成一致,对体系的运行又有较大影响的,可以通过审核组长直接与管理层沟通,以确定如何处理。
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2:46
2.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3.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 严重不符合
4. 8.5.2纠正措施 轻微不符合 因为只是个案
5. 7.5.5产品防护
6. 8.4数据分析
7. 6.3基础设施
8.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一般来讲,个案失效为轻微不符合,如果系统面失效则为严重不符合。
具体判定理由,恐怕楼主真的要多去理解下条款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2:46
你说的是作为责任部门的他想把问题告诉总经理?还是他不想把问题告诉总经理?
内审应该是一个公平公正的过程,发现不符合项,按照内审程序开出不符合项。至于问题的严重程度要哪一级主管才能整改关闭,那不是审核员的事情。
他想直接告诉总经理的说法,按照内审程序应该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