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9 10:1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5:32
进项税*过期了可以抵扣。纳税人取得*专用*超过360天没有认证确认的,可以通过本省**综合服务平台对*专用*信息进行用途确认,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