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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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3:26
根据北京市*《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及《外地老人随独生子女入京落户问题(1)》相关规定,目前外省市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是:1、外省市非农业户口无业和农业户口老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在职人员符合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证。2、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房。符合上述*的,可到在京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二、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引用资料
外地老人随独生子女入京落户问题.首都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