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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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48
法律分析: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三、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四、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五、*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或定居的居民,在出生后或定居时应由申报义务人,及时向出生地或定居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初始登记,取得户籍。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户籍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居民一经取得户籍,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