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襄都区关于严控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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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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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17:11
襄都区关于严控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一是坚持“非必要不举办”。
严格控制灯会、庙会、宴会、展会以及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不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不组织团拜、联欢等活动,提倡网络拜年。
二是坚持“能减则减、能少则少”。
各单位要坚持非必要不出差、不出行,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会议、聚会等活动,要严格控制人数并做好人员排查,落实验码测温、佩戴口罩、座位间隔、场所通风等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三是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确需举办的,严控聚餐活动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措施;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