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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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19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方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例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招录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城镇失业人员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加工型企业和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4000元为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享受上述优惠*,还有一些具体条件,详细规定请查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的通知》(财税[201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