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金支付的加工费怎么做分录?不是自己的材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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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55
要看你的加工费有没有正规*,如果有*才能在帐上反映,如果没有*那么就不能在帐上反映。有*情况下分录请看下面的例子:
例: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税率为17%。
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
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0
000
贷:原材料
20
000
(2)
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
(20
000+7
000)÷(1-10%)
=
3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税额
=
30
000×10%
=
3
000(元)
应交*税额
=
7
000×17%
=
1
190(元)
①
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7
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
190
——应交消费税
3
00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②
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7
000+3
000)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
19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3)
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
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原材料(20
000+7
000)
27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7
000
②
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库存商品(20
000+10
000)
3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56
不知您是委托外单位加工呢,还是受托加工?
如果是受托加工,即别人给你加工费。分录: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人工、辅助材料等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加工完产品交付,收到货款,并开出*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如果是委托加工,即给别人加工费,分录:
1.
发给外单位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
库存商品
2.
企业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3.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