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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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10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当信用交易及其活动无处不在、迅速发展的时候,诚实守信、信用秩序与信用环境就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性问题,加强信用宣传与教育、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就是大势所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教委批准我国两所高校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试点。这个举措是顺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是与时俱进精神的具体体现,在这种精神的鼓舞下,很多高校纷纷在原有的经济类学科下开设信用管理方向。这些有益的尝试将为正在蕴育形成的我国信用管理产业培养大量人才,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形成和有效运行做出不可估量的贡献。
目前,应运而生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太年轻了,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在自身发展中还有许多重要的问题尚需讨论。
一、规范是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生存之本
在思考我国高校信用管理专业教育发展的基础时,我们就面对了两条思考主线。一条主线是国内信用状况:信用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充斥、信用环境恶劣、实际信用交易总量极低、信用总规模与经济增长速度不匹配,迫切需要加强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更加需要从制度上进行研究与教育,形成管理制度安排,加快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发展信用管理产业。另一条主线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形的信用管理产业发展经验、健全的信用法律体系、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现成的有关信用管理专业术语、机构、运作与发展模式。
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内容与具体依据的基础究竟是什么?这将具体体现在教材中。那么我们的教材应该是什么样的?是照搬现成的美国的教材,还是根据国内情况,自写自书、自说自话。面对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都是不规范的。
规范是我国新生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生存之本。我个人认为,所谓的规范,必须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必须在法律框架与*许可范围内。我国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具体内容,都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美国、欧洲等国的法律框架与*体系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欧、美的相关信用教育的具体内容不能够完全符合我国法律体系和*要求。当然,我国的法律与*也是在不断地发展与变化,但是,差异和差距总是存在的。
其次,要符合国内经济制度、发展水平及目标、民俗与习惯。中国改革开放之路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与历程也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国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在这样的制度安排基础之上,我们的信用管理产业的发展及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乃至我们的信用管理专业的教育也必将走一条前所未有的路。这条路成功与失败的基础就在于实事求是,必须以现有的经济水平作为基础,以现有的社会公众的素质作为发展与教育的前提,尊重民俗与习惯,脚踏实地、认真务实、坚持不懈地走自己的发展之路。
第三,要与国际接轨。中国是联合国常务理事国,是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无论在*上,还是在经济上,中国都正在融入世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国际化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各行各业规范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也必须借鉴欧美经验,认真学习和宣传其具体内容。但绝不能全面照搬,全盘西化。
因此,我个人认为,目前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理清思路、认准方向、积极学习与调研,认真编写中国信用管理专业教材。
建议: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方向的高校,组织有科研能力的、成梯队的师资力量,深入到我国信用管理行业调查研究,总结与思考一些实际问题;同时,翻译与学习欧美相关的信用管理方面的资料,概括一些可借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和编写有中国特色的、实际可用的信用管理专业教材。
建议:有关的教育管理部门要创造宽松的*环境,一方面使更多的学校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需要和自己的能力,开设有关信用管理专业或方向教育,加快信用管理人才培养;另一方面,使已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方向的学校能够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在竞争与发展中、在实践检验中,形成中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理论基础、思想体系、学科框架。
二、创新是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历史性责任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我们的事业永葆生机的源泉。世界在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前进,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在发展。教育要与社会进步的脉搏同跳动。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要与信用管理产业共同成长。
创新的基础是社会实践。信用管理专业教育创新的基础来源于信用管理产业的社会实践。信用管理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源于社会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报告,已经为我们指出了社会实践的宏伟蓝图和具体发展方向。我个人认为,我们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创新、信用管理产业的发展将与未来的中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紧密相连,将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第一,在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过程中。“十六”大指出,“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性任务。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之路至少还要走十几年,要有约六亿的农民向城市转移,形成新型的就业大军。中国信用管理产业的发展不能脱离这个中国经济建设的重要主题。
要成为征信国家、要全面实现信息化,就要加快建设现有城市人口征信及信用管理体系,同时更要大胆开拓正在转移的农村人口的征信及信用管理活动。信用管理机构的无限商机,就在这个领域若隐若现。中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与科研的思想与内容必将以此为对象。无论是从事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还是从事具体信用管理机构的,我们所有的人必须准备好足够的勇气、足够的耐心、足够的睿智去开拓和创新。
第二,在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中。“十六”大指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是深化经济*改革的重大任务。”事实上,“十六”大提出了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和地方的积极性,建立分级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新型管理*。
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将会有很大的突破和发展。各地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拍卖等活动将会加速推进,具体措施将会陆续出台。信用管理产业应抓住这个机遇,为这个重要的经济*改革内容服务,并且在服务中发展壮大自己。一方面,在服务中,发挥信用管理机构作为社会中介力量的作用,约束和监督各地的改组、改制、重组与拍卖等活动,使其在诚实守信、平等公正的轨道上正常运行;另一方面,信用管理机构也应在服务中规范自己,约束自己,将自己的活动向社会公开,使其服务透明,广纳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环节,将形成中国的特色发展之路。随着信用管理产业在这个领域作用的发挥,以及信用管理机构的成长,必然形成一条我国信用管理产业发展特色之路。中国信用管理专业的教育,必然构筑在这条特色之路的路基上。中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创新将源于中国信用管理机构服务的创新。
第三,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的活跃与发展中。“十六”大指出,“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大作用。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在下一步经济工作中,*与市场将给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很多发展机会,相应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融资、贸易等各方面经济活动将会日益活跃。其对诚实守信的需求、以及社会各界对其诚实守信的要求,将为信用管理机构带来新的市场与客户,信用管理产业的发展有了更广阔的空间。在中国,关于非公有制的发展问题,是一个值得长期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问题。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也必须以此为内容,研究具体的举措,形成符合中国社会实际情况的教学体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不断的创新。“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
创新是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教育的历史性责任。创新的基础是社会实践与深入细致的科学研究。创新需要有识之士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创新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
在此,我倡议设立“中国信用教育与科研基金”。
“中国信用教育与科研基金”是民间自发形成的,由中国信用管理机构自愿参加发起设立,由民间自发形成、并得到公认的信用管理行业协会管理。在第一届行会中发起设立,在未来每届行业年会中可以增资。
“中国信用教育与科研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中国信用教育的基础研究、创新发展、与实践相结合的信用管理科研课题研究;业内受到表彰的先进教师的进修资助;业内公认的先进的机构和个人的奖励。
“中国信用教育与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内容与研究方向在行业年会中确定,由业内机构共同拟定具体课题题目,规定研究范畴与应达到的深度。由行业协会的基金管理机构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组织申报和竞选课题。
“中国信用教育与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科研成果,采取通报的方式,在业内共享。
“中国信用教育与科研基金”经业内人士讨论并达到共识后,可以接受国外机构和个人的捐赠。一切捐赠必须建立在同意“中国信用教育与科研基金”章程基础之上。
“中国信用教育与科研基金”章程由业内人士讨论形成。
三、走产、学、研结合之路
教育是基础,理论是先导。教育及其理论既要能总结和提炼社会实践的精华,又要能引导实践。因此,教育必须走产、学、研结合之路。新兴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发展也必须步入此境。我个人认为,在这方面,我们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第一,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方向的高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设相关的信用研究机构。一方面,跟踪研究国际相关领域的先进经验与最新动向;另一方面,深入我国各种各类信用管理和服务机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了解实际情况,总结和研究实际问题。
第二,各种各类的信用管理和服务机构,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动向高校及其相关的研究机构开放。开放的具体方式和做法可以很灵活。例如:
——为高校教育提供实习基地,接纳信用管理专业教师和学生定期、专项实习;
——为教育及其研究机构提供研究项目、课题,同时,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
——积极吸纳我国自己培养的信用管理专业或方向陆续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
第三,信用管理高等教育的管理部门应对这个新生、幼小的专业给予更多的关爱,可以组织国内信用领域的专家学者,整合信用领域可利用的、不多的人力资源,对教材编写、师资培训、学生实习与就业等相关问题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四,信用管理行业协会可以发挥上通下达的作用,以及组织管理的优势,积极开展一些有益于信用教育与科研发展的工作。例如:
——积极与教育管理部门沟通,针对目前信用管理教育师资缺乏、教材缺乏的现状,由教育管理部门出面主办、信用管理行业协会承办,组织社会信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专家为已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方向的高校开办短期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师资培训班。
——在行业协会的网站、年鉴和期刊杂志上为教育、科研、培训开辟专栏,进行专项介绍。
现在社会上之所以有很多失信行为,是因为没有受到及时的、严厉的惩罚,所以,造成投机取巧、谋取暴利行为屡禁不止。严格失信惩戒可以发挥两个机制的作用,一是*部门要依法行使对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二是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商务惩戒作用。如果我们的*和市场建立起严格的惩罚机制,这些失信行为就会大大降低。因此,要加快法制建设,并且严格执法。同时,全社会要形成一股风气,当一个人在市场上失信以后,就没人跟他做生意。
在社会生活和市场交易中,信用信息的披露与其主体的法律地位密不可分:*机关是公民选举产生的公共管理者,所以,必须强制要求*部门依法公开披露所掌握的信用记录;市场主体(个人和企业等)是市场交易的当事人,应按照自愿签订的合约依法进行信用记录的披露;信用中介机构是特殊的市场主体,其从事的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经营活动是特殊的信用行为,所以,应按照国家的特殊规定和商务合约依法提供信用服务。不论是*部门、市场主体,还是信用中介机构,在披露信用记录时,既要提高透明度,又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
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特别是*的信用观念,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和WTO规则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倡导信用观念和加强信用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全社会成年人特别是各级公务员必须首先“从我做起”,必须把讲信用作为每一个人最起码的和最低的社会道德底线。倡导信用观念,必须要首先形成社会风尚,同时要把信用观念作为一个道德价值,作为一个商品价值,或者资本价值来看待。
我国社会信用问题从1990年随着清理“三角债”工作开始萌芽,在经历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两个发展阶段并进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阶段的时候,社会信用中介机构仍然处于步履艰难的窘境。究其根源在于全社会缺乏信用观念与*缺乏信用法制而伴生的整个市场的信用需求严重不足。特别是在结束计划经济*之后,我们还是习惯于操作*信用需求,不自觉地导致*信用需求挤出企业特别是个人信用需求。其表现就是企业离不开银行贷款,银行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和几乎没有真正的信用卡(借记卡)。因此,如何淡化*信用需求,稳定企业信用需求,启动个人信用需求,就成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关键。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和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不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企业有效的授信管理不仅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需求,更有利于控制自身的信用风险。企业严格的获信管理不仅可以获得供应商的信任和信用额度,也有利于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开支。加强信用管理是企业自身的管理活动,但是,*有责任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信用能力。目前,各地*大力推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信用体系的主体是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包括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价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咨询公司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立业的根本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所以,决定了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举办者不应是执法者身份的*机构或在市场中居垄断地位的利益团体,应由民间投资者联合出资组建。各类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由于各自的业务属性不同,所以,也必须明确各自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定位。
在上述七个方面工作基础上,必须首先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定位于:健全信用法制、培育信用需求和提高政务信用信息透明度,并推动四个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
一是以各级*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
二是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
三是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独立信用体系。
四是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服务信用体系。只有*、协会、企业、中介同步发展各自信用体系,才能最终形成我们国家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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