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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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43
住院*丢失是不能够重新补办的,但是可以到医院复印一份,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因为医疗*由财政部门商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具有唯一性。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