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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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6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在实施营业前向市政管理部门去办理并提效申报材料。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报需要的手续:
1、填写市*统一格式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报(核准)表》一式二份;
2、有效市政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受委托经营的停车场需提供委托经营证明材料;
5、停车场(库)车位平面示意图和方位图复印件各一份;
6、停车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服务人员、设施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
7、成本监审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8、发改部门受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请后,对符合收费条件的,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材料审查、现场勘察、明确定价形式;
9、对实行*定价的,比照同区域、同类型停车服务企业核定试行一年收费标准,试行期满后,结合停车场成本监审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对实行*指导价的,核定指导价收费标准;对不符合收费条件的,依法将申请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说明及要求: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依据车型,可以按次、小时、天、月为单位计费,停放时间连续计算,不足整数的按整数计,连续停放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1、车型区分:车型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为小型车;车型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为中型车;车型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为大型车。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
2、时段区分:夜间为晚8点至次日早8点,白天为早8点至晚8点。
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减免优惠的*严格按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执行。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违法车辆,在暂扣期间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或变相收取车辆停放或保管费用。
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大同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大同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7
需要提交下列资料到交警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请正式文书及填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报(核准)表》。
2、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3、规划总平面图及停车场库总平面图(验原件、存复印件)。
4、停车场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
5、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身份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居民身份证等)及*交警、建设(*、市政)审批备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6、停车场管理制度。
7、收费标准成本核算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 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护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3、 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4、 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
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
6、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7、 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8、 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9、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
10、对违反本规定者,*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予以制止纠正,并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建筑许可证的处罚。
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当地*批准实施,并报*和建设部备案。
12、本规定由*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13、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源来源:百度百科--停车场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7
提交下列资料到交警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8
去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和备案就可以了。具体要办理哪些手续取得收费许可证可以到当地的物价部门去咨询,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8
那停车场应该属于公共停车场,而非小区物业停车场,需要经过物价,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后,才能够改为收费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