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有哪些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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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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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6:33
1、规划建设上存在“先天不足”。
有的生产企业在向消防部门进行报批时,规划图纸先天性不足,一部分企业在开发建设时没有考虑配套的员工住宿及生活设施,为解决人员住宿问题,就在厂房、仓库或者场所的某个角落临时搭建或用隔断搭个简易员工宿舍,就形成了”三合一”。“三合一”场所中自建和私建的违法建筑占据绝大多数。
2、私搭乱建现象突出。
大多数经营者“小本经营”理念根深蒂固,期望以最简单的生产方式、最短的时间、最少的资金换取最大的利润,有的建筑工程虽经过消防部门验收,但随意改变使用性质,申报时是作为办公用房,验收后再私自改变建筑布局换成住宿、厂房、经营性场所,这就导致了”三合一”场所的形成;有的建筑场所在原有性质重新变更后租赁、出售给经营者,经营者再进行二次变更,这就加剧了”三合一”场所的更复杂化;还有的经营者在不适合作为经营(生产、加工、储存、住宿等)用途的建筑内私自改、扩、新建,有的甚至将住宿场所设置在简易木阁楼和木质夹层内,造成经营(生产、加工、仓储等)与住宿场所无防火分隔、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小、疏散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隐患,滋生众多生产型“三合一”和经营型“三合一”现象。
3、“三合一”场所“不稳定性”因素较大。
受经济、区域、季节等因素影响,“三合一”场所大多集中在城郊、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其中有些是随季节性、时间影响,其生产周期短,有很强针对性,生产时产生“三合一”,不生产时不产生“三合一”。
4、“三合一”场所员工安全意识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