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4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1:47
您好,*受理民事案件后,会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1:47
诉讼的进展情况,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去咨询了解。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1:4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查询个人案件有以下两种办法:1、拿着身份证到受理*的立案庭现场申请查询被告的受案情况,一般立案庭只会告诉您被告有或者没有其他案件在受理之中。(此种查法仅仅限于受理*)
2、去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但是只能查询到1月1日以后生效的案件。
查询办法:打开网址,搜索位置输入姓名。点击搜索,就会出现该与姓名相关的判决书。这里是全国范围,同名同姓情况会存在,需与身份证号一起确认。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第四条 人民*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