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经过本人同意派出所能随便注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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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9 16:13
不能随便注销户口,身份证过期派出所不会注销当事人户口。
注销户口的情形:
1、死亡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2、迁移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入伍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4、犯罪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虽然不会随意注销户口,但是当事人需要抓紧时间补办身份证,以免耽误自己使用。
《居民身份证》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所以,如果未办理身份证的,按照法规及时办理。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后身份证的处理:
1、如果身份证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过有效期,你不必重新补办新的身份证,原来的那个身份证完全能正常使用,并且能全国通用。公民身份号码一经分配,除出现出生日期更正、重号等情况外一律不进行变更。
2、身份证是第一代身份证没有过有效期,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 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也就是说第一代居民身份即使没有过有效期,但是已经作废品。按照规定要及时到新迁入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新的居民身份证。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因此户口迁移变动后,不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 可在迁入地到当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即派出所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现行的居民身份证机读芯卡可写入三次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9 16:13
没有经本人或者家属同意,注销了你的户口,其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机关说明原因,并要求恢复户口。 *机关注销户口,须亲属或者基层的村委或者居委提出申请,并持相关的证明,如死亡注明,上学迁移户口证明等,然后才可以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9 16:14
注消户口也得经过自己本人亲自去办理才可办理是否注消!派出所也不会随便去注消户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9 16:14
如果是去世的人可以随便注销,正常公民不可以随便注销户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9 16:15
你好,户口不经过本人同意,派出所能随便注销吗?派出所也不可以随便注销本人不同意的户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