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4 15:4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8:52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下: 1、直系血亲,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与孙女等;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