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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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5:56
您好,根据相关问题描述,可能涉及到工商行政处罚相关法律问题。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法律和*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本案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依法给予进一步处理,比如罚款、拘留、停产停业等,具体如何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违法类型、违法程度、违法情节等因素综合决定。建议到律所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于律师全面的了解情况,进而给出更加全面有效的解决方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5:57
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依法给予进一步处理。比如罚款、拘留、停产停业等,具体如何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违法类型、违法程度、违法情节等因素综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