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济南市钢城区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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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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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4 15:23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面试资格审查定于1月26日(星期三)进行,时间一天(上午08:00-12:00,下午1:30-5:30)。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
3.《报考公务员诚信书》(本人签字,留存原件)
4.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也可根据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
6.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留存原件)
7.其他材料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许诺:考生本人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目前在择业期内,一直(或报名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也应作出书面许诺)。
(3)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
(4)在报考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提交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考核认定的证明、共青团*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时间。
(5)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应提交证明山东户籍的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和退役军人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提交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9)报考职位*面貌要求为*党员的,应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10)面试人选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应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许诺(必不可少)。基层工作年限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等其他有关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具体解释请参考《2022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2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未尽事宜,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三、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虑到春节临近、新冠疫情等因素,本次面试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和线上方式进行。线上面试资格审查采取接收电子版材料、电话传真、视频连线等方式。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参加线上面试资格审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山东省以外的考生参加线上面试资格审查。其他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经招录机关同意后,申请参加线上面试资格审查,但必须确保资格审查的真实性。
2.参加线上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1月23日(星期日)前电话联系招录机关。
3.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凡有关材料提供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资格审查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个人健康管理书,方可进入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除考生外,相关陪同人员禁止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3.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现场前,考生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行体温检测,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1-75879657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式样).docx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式样).doc
附件3:个人健康管理书.doc
附件4:济南市钢城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