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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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9:17
不是。
如果网贷平台为贷款机构,那么服务费是利息的一部分;如果网贷平台只是中介,那么网贷平台收取的服务费,应当是中介费,也就不算利息。
佰小融小额贷款成立于2018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
服务费的问题应该从两个角度来看,一是“项目”,二是“金额”。“项目”是指整个服务费用是否合理。要澄清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网络借贷平台,又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银监会称“金融信息中介机构”。
它的功能是信息收集、信息发布、信用评估、信用匹配……所以,不要以为你和网贷平台有贷款关系。事实上,网贷平台只是一个中介。根据现行《合同法》,您与网贷平台存在中介合同关系。根据明年实施的《民法典》,您与网贷平台存在中介合同关系。当然,不管是“中介”还是“中介”,都是一回事,是中间方,一端是你,另一端是银行或投资人。
根据《合同法》第426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他有受偿权”,即网贷平台匹配您与贷款人达成贷款合同,获取服务费,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你只想还利息,不想还服务费,这意味着网贷平台白费了。因此,服务费这个“项目”几乎是不合理的。如何判断金额是否合理?
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资金使用成本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二是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即您提供给我的“服务”是否值这个数额。如果资金使用成本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超出部分直接不合理,无话可说。
如果费用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但总体计算还是很高的,按照相关规定,借款人认为是“服务费”、“咨询费”、“咨询费”、“管理费”。变相收取利息或收取不合理费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但是,在实践中,要做到这一点比较困难。没有超过法律的上限。
; 自从前几年网贷兴起,大多数人借钱都会通过网络的方式,凭借个人信用获得贷款。不过由于很多人都不太懂借贷知识,导致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纠纷。今天就来介绍其中的一个方面,关于网贷收费合法性的内容。
从现金贷市场的情况来看,有很多网贷虽然标注的利息是比较低,在国家合法的范围内,但是隐藏的收费项目可不少,比如vip会员费、信息认证费、风控服务费、贷款手续费、委托代理费、保证金、预扣利息等,每一项都扣点加起来可就不少了。
曾经有借款人在一个网贷平台借款,申请1000元,利息利息只要元,可是其他费用加起来共96元,这样算下来实际到账只有900元左右。
实际上这种费用都应该计算到综合费率里面,我国法律规定,年利率在24%以内的利息属于司法保护范畴、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部分则属于自然债务,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出部分无效。
其中这个利率应该是综合费用利率,而不仅仅只是利息,大家要认清其中的区别,我国《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只要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把自己申请的网贷费用综合计算一下,如果超出36%那就属于高利贷了,超出部分无需还款,如果遇到暴力催收,可以寻求*机关的帮助。
不算,网贷服务费并不算利息,应是贷款平台以其他名义收取的额外费用,而对于贷款利息,也会另外进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