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样品买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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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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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6 00:11
【答案】:凭样品买卖,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样品,是指当事人选定的用以决定标的物品质的实物。当事人可以以样品全面表示标的物的品质,也可以用样品表示标的物某一方面的品质。
《合同法》第168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样品具有证据作用,因此应当封存。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品质及说明的品质不符,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69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隐蔽瑕疵,是指采用通常的检查手段不能发现的品质瑕疵。如果买受人通过检测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或者出卖人告知其样品有隐蔽瑕疵,则应当认为买受人接受了这种瑕疵,双方就产品质量达成了一致意见。如果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则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允许有隐蔽瑕疵。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应当符合通常的标准。所谓通常的标准,是指与价款相对应的、符合一般使用要求的该种标的物的平均质量。根据我国《合同法》,从样品买卖的含义、样品的封存、样品的隐蔽瑕疵的责任三个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