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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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01:22
问题:如何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三种情形?
校解析答案:《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这里(1)、(2)两项中,规定“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其含义是指,以订立合同作为形式,以恶意磋商或故意隐瞒等为手段,而其真实的目的则是损害对方利益。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合同行为本身,它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法律在此予以规定,目的在于,从对方当事人的角度考察,其所受损害是基于对恶意相对方的信赖,而使自己信赖利益遭受到损害。因对方当事人的欺诈而无法成立合同时,赋予善意当事人以缔约过失责任请求权,有利于全面保护其利益。这里规定的,实际是对故意损害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民事责任。
第(3)项中,规定具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基于事实上当事人的缔约关系,而产生协作、告知、照顾、保护、忠实等附随义务,当事人对该附随义务的违反,导致缔约关系的破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时,应当负缔约过失责任。这里规定的是现行的缔约过失责任,是过失所致的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及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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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一)》是我专科的最后一门,之前考了八次都没有通过。2013年10月这次考试,报了网校辅导,用了一个半月时间,考了63分,虽然成绩不高,但我的付出没有白费,终于过了。感谢站,我太高兴了。
听了《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一半的课程,主要听了串讲课,对我考试帮助很大。终于出成绩了,65分,虽然不高,也让人很激动,还有《高等数学(一)》,期待听了课后能学会学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