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0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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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22:19
凡地方*的题本须先送通政使司点查验收,同时具题者要备揭帖送关系衙门。揭帖为题本的抄件,内容与题本基本相同。在清代,地方*投递的题本首先经过通政司,称作通本,在京各部、院、寺、监衙门的题本可径送内阁,称作部本。无论通本、部本都要经内阁票拟后再呈皇帝裁定。所谓票拟就是内阁大学士对题本中所奏事情提出处理意见,写于小纸票上。纸票时称票旨,又称票签。拟具一种处理意见的谓之单签;事涉两可而拟具两种处理意见的谓之双签;关系两请之事而拟具3 种或4 种处理意见的则谓之三签或四签。票签拟好后夹于题本中进呈,经皇帝裁定,再由批本处和内阁照皇帝认可的票签文字,用朱笔照录于本面上,称为批红。经过批红的题本称为红本。 红本转送六科,由六科发抄关系衙门施行,并别录二通,分别成册。送内阁供史官记注的称史书;送储本科以备编纂的称录书,亦称录疏。凡题本批红的圣旨,内阁满、汉票签处的当值中书都要逐日逐件汇抄成册,名“丝纶簿”。红本的原本由六科于年终汇交内阁,存于红本库。另外,清雍正时建立副本收存制度,以防止档案遗失或被人篡改。
由于清代文书档案制度的完备,虽几经流转损失,尚存于世的题本及其副本、史书、录书并黄册等附件仍为数甚巨,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题本就有200多万件。这些题本是封建统治者处理国家庶政的原始记录,是研究清史的第一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