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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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6-21 14:40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放款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五、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懂视网 时间:2023-02-07 16:35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及软硬兼施“索债”等。
套路贷犯罪的五个主要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中介,寻找急需用钱或征信存在问题的被害人,以无需抵押即可提供贷款为名,降低贷款门槛。
二是诱骗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之后再以“考察红包”“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三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向被害人发放一部分贷款,以分期支付借款的形式,要求被害人反复签订合同,却并不告知被害人还款方式、时间等,以此造成被害人违约。
四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然后层层“平账”“再借款”,使债务“滚雪球”。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以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