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7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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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3:18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回复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3:18
贵州发生了一起让人发指的性侵案。男子龙某离婚后,便独自抚养8岁的女儿晶晶,可是在抚养女儿晶晶期间,龙某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多次与女儿发生性关系,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龙某竟然录下了不雅视频,不仅如此,晶晶的朋友13岁女孩小倩来晶晶家玩耍时,又遭到了龙某的猥亵,案发后龙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庭审中,龙某辩解称对起诉指控犯*罪的犯罪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对指控犯猥亵儿童罪的事实及罪名有异议,辩解以为小倩是女儿,开灯看发现是小倩。
最终*并没有听信龙某的说辞,*认为龙某利用是晶晶的监护人身份,利用被害人身心脆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等特点,对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多次性侵,其行为已构成*罪,且属情节恶劣,同时,龙某对未满14周岁的小倩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两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可以说龙某真的是禽兽不如,竟然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难道龙某不知道这样做会对女儿产生多大的影响吗,说不定这种影响将会伴随晶晶的一生。本身来讲,龙某和妻子离了婚,自己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作为一名父亲,更要守护好自己孩子的成长,做一个合格的父亲。
本案中,龙某对不满14周岁的女儿实施性侵,基于法律对幼女的特别保护,即无论是幼女是否同意发生关系,这种承诺都是无效的,但是对于主观上认为对方已满14周岁的,需要综合对方身体发育、举止言谈来评定。
但是本案中,龙某对女儿多大岁数一定是知情的,所以就不会涉及到知不知道已满14周岁的情形。同时在与女儿发生关系时,龙某采取的是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而非是女儿自愿与之发生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龙某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女儿发生关系,将会被认定为*罪。
最终*认定龙某构成*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样在此后,龙某又对13岁的小倩实施猥亵,这样的行为属于猥亵儿童的行为,由于是儿童,同样也是无需征得其同意的,只要是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就会被被认定为猥亵儿童罪,龙某因此获刑两年。
其实龙某用手机拍下的不雅视频,成为了指控龙某实施犯罪的重要证据,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指控父亲性侵女儿实际上是比较困难的,而指控强制猥亵女儿,更是难上加难,但是,只要是实施了不法侵害,就会留下证据,并不是说这些视频是唯一证据。经历了这场变故后,晶晶的抚养权也会转移给母亲来抚养,也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剥夺龙某的监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