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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ān xiān xīn ān
atenolol
氨酰心安
3.1.2 汉语拼音Atiluo'er
3.1.3 英文名Atenolol
C14H22N2O3 266.34
本品为4[3(2羟基3异丙氨基)丙氧基]苯乙酰胺。按干燥品计算,含C14H22N2O3应为98.0%~102.0%。
本品为白色粉末;无臭或微臭。
本品在乙醇中溶解,在三氯甲烷或水中微溶,在乙醚中几乎不溶。
3.5.1 熔点本品的熔点(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C)为151~155℃。
(1)取本品,加无水乙醇制成每1ml中含10μ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Ⅳ A)测定,在227nm、276nm与283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药品红外光谱集》214图)一致。
取本品50mg,加水10ml与稀盐酸5ml,使溶解,溶液应澄清。
3.7.2 有关物质取本品约10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流动相适量,超声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条件,取对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色谱峰的峰高约为满量程的20%;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各20μ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3倍。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1.0%)。
3.7.3 干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L)。
3.7.4 炽灼残渣不得过0.1%(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Ⅴ D)测定。
3.8.1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磷酸盐缓冲液(取磷酸二氢钾6.8g,辛烷磺酸钠1.3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ml,用磷酸调节pH值至3.0)-甲醇(70:30)作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26nm。理论板数按氨酰心安峰计算不低于2000。氨酰心安峰与相邻杂质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3.8.2 测定法取本品约25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流动相适量,超声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ml,置1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氨酰心安对照品,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
密封保存。
氨酰心安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氨酰心安
Atenolol
阿替洛尔;天诺敏;阿坦乐尔;苯氧胺;速降血压灵;氨酰心安-竹林-安特;氨酰心胺;Tenormin;Alinor;Target
循环系统药物 > 抗心律失常药物 >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
1.滴眼剂:1%~4%;
2.片剂:25mg,50mg,100mg。
氨酰心安对β1受体有选择性阻断作用,对支气管平滑肌β2受体亲和力较低。较小剂量即能明显降低动物心率、心收缩力与心排血量,使血压下降。氨酰心安无内在拟交感活性与膜稳定作用,能降低血浆肾素活肾素活性及AGⅡ水平。无心肌抑制作用,经睫状肌扩散入睫状上皮,使房水产生减少,眼压下降。
口服吸收率为50%,生物利用度较低,约40%,服药后2~3h血药浓度达峰值,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5%~10%,半衰期6~9h,主要经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明显延长。不通过肝脏代谢,口服剂量的50%以原形从粪便排泄,40%~50%从肾脏排泄;可经血液透析清除。
1.高血压。氨酰心安作为第一线抗高血压药,可单用或与其他药物(如利尿药和血管扩张药)联合应用。
2.心绞痛。
3.心肌梗死。
4.心律失常。用于纠正室上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洋地黄及儿茶酚胺引起的快速心律失常。
5.甲状腺功能亢进。
6.嗜铬细胞瘤。
7.氨酰心安滴眼液用于开角型青光眼及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闭角型青光眼、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和睫状环阻滞性青光眼(恶性青光眼)等。
1.支气管哮喘。
2.心源性休克。
3.Ⅱ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4.重度心力衰竭。
5.窦性心动过缓。
6.孕妇禁用。
1.(1)过敏史;(2)充血性心力衰竭;(3)糖尿病;(4)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炎;(5)肝功能不全;(6)甲状腺功能低下;(7)雷诺综合征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8)肾功能减退;(9)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2.避免在进食时服药。
3.氨酰心安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应以临床效应为准。但达到最佳降压效果需1~2周时间不等,故应观察一段时间才能判断治疗效果。
4.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在使用氨酰心安前,应先给予洋地黄苷类或利尿药,如症状仍然存在,氨酰心安应逐渐减量至停用。
5.停药时剂量应递减。心绞痛患者突然撤药可引起心绞痛加重,甚至出现心肌梗死;高血压患者可引起高血压反跳。故在停药时,剂量应逐渐减少,同时应尽可能*体力活动。
6.静脉给药能快速控制心率及心肌收缩力。研究表明,在心肌梗死症状发作几小时内静脉给药效果优于口服。而心肌梗死后先静脉给药,然后改口服维持比单用一种方法更好。
7.用药过量的处理:心动过缓可给予阿托品或异丙肾上腺上腺上腺素,必要时安装人工起搏器,室性早搏可给予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钠;心力衰竭可给予吸氧、洋地黄苷类或利尿药;低血压时应输液并给予升压药;抽搐时应给予地西泮或苯妥英钠;支气管痉挛时应给予异丙肾上腺上腺上腺素。氨酰心安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可出现四肢冰冷、疲劳、肠胃不适、心动过缓。偶见头痛、情绪变化、心力衰竭状况恶化。罕见睡眠障碍、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紫癜、银屑病状皮肤反应、银屑病恶化、视力模糊、幻想或直立性低血压。在心肌梗死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头昏、眩晕、失眠、多梦、恶心、腹泻及腹部不适、呼吸困难、增加血清极低密度脂蛋白和三酰甘油水平、皮疹、关节痛、胸痛等,可诱发心衰或使原有心衰加重,加重支气管痉挛,但比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药要轻,发生率较少。
1.1%~4%溶液,每次1或2滴,每天3~4次。
2.口服每次50~100mg,每天2次,每天最大量600mg。
1.可加重α1受体阻滞药的首剂反应。除哌唑嗪外其他α1受体阻滞药虽然较少出现,但与氨酰心安同用时仍需注意。
2.与胺碘酮合用可出现明显的心动过缓和窦性停搏。
3.与丙吡胺合用可导致心排血量明显下降,如合用应密切监测心功能,特别是对有潜在心脏疾病的患者。
4.与苯乙肼合用可引起心率下降。如合用应仔细监测。
5.奎尼丁可增强β受体阻滞,引起直立性低血压。如必须合用,两药的用量宜小,并应仔细监测。
6.与利舍平合用,两者作用协同,β受体阻滞作用增强,可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
7.与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药合用治疗心绞痛或高血压有效,但也可引起严重的低血压或心力储备降低。如合用,应仔细监测心脏功能,尤其是对于左室功能受损、心律失常或主动脉狭窄的患者。
8.地尔硫可增强β受体阻滞药的药理作用,对心功能正常的患者有利。但合用后也有引起低血压,左室衰竭和房室传导阻滞的报道。如合用应密切监测患者的心脏功能,尤其是老年、左室衰竭、主动脉狭窄及两种药物的用量都较大时。
9.维拉帕米与氨酰心安均有直接的负性肌力和负性传导作用,合用可能引起低血压、心动过缓、充血性心力衰竭和传导障碍。在左室功能不全、主动脉狭窄或两药用量均大时危险性增加。两药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心脏功能。
10.与咪贝地尔合用可引起低血压、心动过缓或心力储备降低。在开始β阻滞药治疗前应停用咪贝地尔7~14天。如必须合用,应监测心脏功能,特别是老年、左室功能下降,心脏传导功能下降或主动脉狭窄的患者。
11.与奥洛福林合用,可引起低血压或高血压伴心动过缓。如合用,应密切监测患者的血压和心率。
12.芬太尼麻醉时,使用氨酰心安可引起严重的低血压。
13.与地高辛合用可导致房室传导时间延长,并可使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升高,合用时应仔细监测心电图和地高辛血血浆浓度,并相应地调整剂量。
14.目前虽然还没有芐普地尔、氟桂利嗪、利多氟嗪、戈洛帕米、哌克昔林与氨酰心安发生相互作用的报道,但这些药均能减弱心肌收缩、减慢房室结传导而可引起血压降低、心动过缓或心力储备下降,因此如必须合用,应监测心功能,特别是左室功能下降、心脏传导功能下降或主动脉狭窄的患者。
15.目前虽然还没有氯丙嗪、氯普噻吨或三氟丙嗪与氨酰心安发生相互作用的报道,但吩噻嗪类药物与β受体阻滞药合用可互相加强作用,引起低血压和吩噻嗪中毒。合用时应监测两种药物效应的加强作用,必要时减少剂量。
16.氨酰心安与可乐定联合治疗时,突然撤去可乐定可能使高血压加重。因此要撤可乐定时,应先撤氨酰心安,密切监测血压,数日后再逐步减停可乐定。与莫索尼定合用时,如突然撤去莫索尼定也可引起高血压反跳,应予注意。
17.与多拉司琼同时静脉给药时,氨酰心安可减少多拉司琼活性代谢产物的清除,增加多拉司琼发生不良反应的危险。
18.β受体阻滞药可加重或延长支气管收缩,因此使用氨酰心安治疗的患者应避免吸入醋甲胆堿。
19.可使非除极肌松药如氯化筒箭毒堿、戈拉碘铵等药效增强,作用时间延长。
20.与肾上腺素、去氧肾上腺肾上腺肾上腺素等拟交感胺类合用,可引起血压显著升高、心率过慢、房室传导阻滞,故须严密观察心功能。
21.与甲基多巴合用时,极少数患者对内源性或外源性儿茶酚胺可出现异常的反应,如高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律失常。
22.与非甾体抗炎药合用,可引起血压升高。如合用,应监测患者的血压,相应调整剂量。
23.氨芐西林或氨芐西林/舒巴坦可降低氨酰心安的血浆浓度。如合用,应监测血压,必要时调整氨酰心安用量。
24.抗酸药可降低氨酰心安的生物利用度和疗效。因此氨酰心安应在服用抗酸药前1h或服后6h给予。
25.阿布他明有β受体激动作用,如氨酰心安与其合用则该作用减弱。故在使用阿布他明前氨酰心安应停用至少48h。
26.β受体阻滞药可拮抗利托君的作用,因此应避免氨酰心安与利托君合用。
27.氨酰心安可减弱异丙肾上腺上腺上腺素或黄嘌呤的疗效。
28.心脏选择性β受体阻滞药较少引起2型糖尿病患者的葡萄糖耐量降低,但糖尿病患者在联用氨酰心安与降糖药时仍应注意。
29.氨酰心安与贝那普利、氟伏沙明无明显的相互作用。
30.食物能减少氨酰心安的生物利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