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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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0:20
2015年5月14日北京市公布《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根据北京地铁的特点,目录中明确了禁止携带2000毫升以上的白酒,以及禁止携带菜刀、铁锹等进入地铁。
北京市*公交总队副总队长谭权说,目录中以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为明确禁带物品的主体,例如*支子弹、管制刀具、爆破器材、酒精等,同时,根据北京轨道交通日均客流近千万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将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铲、锹、镐等可能造*身受伤的生活、生产用品等纳入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范畴。
目录还首次明确,禁止携带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的花露水、洗甲水等日常用品乘坐轨道交通。
凡是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禁止携带物品,即视为已带入轨道公共交通领域。对于非法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的,违禁物品由*机关收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乘客,*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携带不属于违禁物品的乘客,可自弃物品后进站乘车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否则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乘客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应当制止并报警依法处理。